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甘肃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拟通过打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形成甘肃企业的本土网上聚集区,到2015年,省内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有望达80%以上。
传统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将实现转型
电子商务是现代化的新兴业态,是对传统商务的重大变革,更是增强经济实力的战略选择。依据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将全力支持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实现金网营销,有条件的可自建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支持传统流通企业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拓展网上交易结合实体店面的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鼓励传统百货、超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产品经销企业、大型零售企业、特许连锁经营企业、品牌生产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上商城,实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及物流配送的局部集成应用。
电子政务、社会管理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意见》提出,今后甘肃省将整合利用云计算资源,推进电子政务、社会管理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向物流、会展、旅游、教育、医疗、农业、文化、数字出版、服务贸易、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拓展。
大力发展网上展会、电子旅游、网络教育、网上医院、社区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应用。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应用,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旅游营销水平。探索、培育政务、事务、商务三位一体的创新发展模式,支持民生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向城市社区提供社会管理、家政服务、便捷购物、投递配送等便利电子商务服务,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
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今后甘肃省将立足本省特色产业经济,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速特色产业聚集,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品牌,提升特色产业综合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万村千乡”农家店、“三农服务点”、“农超对接”、“农批对接”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发展万村千乡网络农家店。
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在促进跨区域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方面,甘肃省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展外贸营销网络、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支持外贸企业利用和搭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引擎优化、引擎营销,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实现链接等方式,开展网上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外贸外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促进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努力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商检、通关、收结汇、退税、物流等服务水平,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将逾80%
《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通过打造甘肃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形成甘肃企业的本土网上聚集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等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取得成效,在继续深入推进酒泉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兰州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以兰州为中心,充分发挥地理空间及区位交通的比较优势,打造西北地区一流的现代物流配送基地;积极吸引多家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甘肃省,带动甘肃省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甘肃省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甘肃省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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